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5号
发布时间:2024-12-15 09:25:44来源:http://www.wy56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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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5号, 【发布单位】商若标签不按标签样张加贴务部 海关总署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6年第35号【发布日期】2006-04-28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,控制开采天然砂资源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,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于2006年3月13日发布2006年第16号公告,自2006年5月1日起对天然砂(2505100000、2520公斤以上的原包装涂料05900000)实施禁止出口的管理措施,由于部分企业获知国家调整天然砂出口管理政策信息较晚,根据有关方面的反映,为给企业充分的时间建立新的经营渠道,调整经营方向,现推迟执行2006年第16号公告,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公布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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